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
以下为《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》预览阅读部分。
1 前期准备
1.1组织机构
1.1.1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
城市人民政府发文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。市领导任正、副组长,发改、财政,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,安监以及市政公用、通信、广电、电力等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。
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,做好统一领导,推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;负责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;负责重点、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相关工作。
1.1.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与职责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主任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兼任,成员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。
主要职责是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,包括制定工作方案,建立工作机制,制定地方普查标准规范,组织好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移交等工作。
1.1.3管线权属单位职责
按照普查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,组织和完成各项具体工作。包括:按照相关技术标准,对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、场站设施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,向办公室汇交;对普查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;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,提出整改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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